税务信息
个人所得税税率
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
居民纳税人:年综合收入按累进税率(见下表一)计算个人所得税,计算公式如下:
年度应纳税所得税 Х适用税率 – 速算扣除数
表一
年度应纳税所得额*(1) | 预扣率(%) | 速算扣除数 |
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| 3 | 0 |
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| 10 | 2,520 |
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| 20 | 16,920 |
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| 25 | 31,920 |
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| 30 | 52,920 |
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| 35 | 85,920 |
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| 45 | 181,920 |
*人民币
(1)
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扣除标准基本减除额、专项扣除额、专项附加扣除额和其他允许扣除额后的净额 (有关扣除额部分见后附扣除额部分)。
非居民纳税人,非居民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作者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,应按下列累进税率计算(见下文表二)。
表二
应纳税所得额 | 税率(%) | 速算扣除数 |
不超过3000元的 | 3 | 0 |
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| 10 | 210 |
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| 20 | 1,410 |
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| 25 | 2,660 |
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| 30 | 4,410 |
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| 35 | 7,160 |
超过80000元的部分 | 45 | 15,160 |
扣除额
标准基本减除额
自2019年1月1日起,标准基本减除额为每年6万元(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为每月5000元)。
专项扣除额
根据《社会保障法》缴纳的社会保障金及缴纳的法定住房公积金,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。
专项附加扣除额
居民纳税人在取得综合收入,符合条件的,在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,可以申请扣除下列具体项目:
扣除项目 | 扣除限额(人民币) |
子女教育 |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,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|
继续教育 | 按照每月400元或每年3,600定额扣除 |
住房贷款利息 | 按照每月1,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|
住房租金 | 根据租贷房屋所在地,按照每月800/1,100/1,500元定额扣除 |
赡养老人 | 依据纳税人的情况,按照最高每月不超过2,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|
大病医疗 | 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,000元部份,年度在80,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|